【財華社訊】7月3日,中國證監會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姜曄、馬洪廣操縱鮮蘋果2404期貨合約(以下簡稱AP2404合約)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本案現已調查、辦理終結。
經查明,姜曄、馬洪廣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3日期間,姜曄、馬洪廣實際控制使用多個期貨賬戶,通過在臨近交割月,利用不正當手段規避持倉限額,形成持倉優勢的手段,操縱AP2404合約,違法所得約36萬元。
證監會決定:沒收姜曄、馬洪廣違法所得約36萬元,其中姜曄承擔約36萬元,馬洪廣承擔0元;並處以300萬元的罰款,其中姜曄承擔150萬元,馬洪廣承擔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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