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监日发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並专门针对货幣基金制定特別规定,10月起施行。新规对货幣基金的特別规定主要分三类:一,针对客户集中度较高的货幣基金,对其会计核算方式、平均剩余期限与平均剩余存续期上限、流动性资產佔比等方面进行规定。二,限制货幣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流动性资產佔比、发行主体的信用评级和投资主体集中度等。三,意在引导货幣基金规模的適度增长。受严厉规管所限,市场预期未来超大规模货幣基金加速扩张的势头可能就此终结。不过,新规出台将有利於基金管理人完善流动性风险管控机制,强化自我风险管控能力,加强保护投资者权益,有助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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