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卫人寿保险因违反监管规定被证监会谴责及罚款240万元。
证监会发现,富卫人寿未有时刻确保有至少两名关键人员,具备最少5年管理退休基金或公众基金的投资经验。
证监会表示,在2012年12月至2016年11月,富卫人寿只有1名关键人员,符合最低投资经验要求,而富卫人寿是在积金局于两年前作出查询后,才发现问题。
另外,证监会亦发现富卫人寿未就指派和监察关键人员方面实施政策及程序,亦没有向有关职员表示他们已获指派为关键人员,而富卫人寿有关缺失,是导致长时间持续地违反《强积金守则》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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