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国瑞风新能源控股(00527-HK)公布,2018年7月19日有关公司与认购人订立日期为2018年7月17日的不具法律约束力谅解备忘录。根据谅解备忘录的条款重点,就是该公司拟透过发行新股及/或可换股债券,向认购人收购一些事项,预期认购人将成为单一最大股东,持有紧随可能认购事项完成后经扩大已发行股本不少于51%权益。
该公司及认购人须于独家期间届满前尽彼等最大努力进行磋商及订立正式协议,独家期间将于2019年1月16日届满。
董事会宣布,公司与认购人未能就可能认购事项及可能收购事项的条款达成共识,且尚未订立正式协议或任何协议以延长独家期间。因此,公司与认购人共同协定终止谅解备忘录及补充谅解备忘录。董事会认为,终止对集团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并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认购人主要透过其附属公司于中国从事可再生能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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