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骏集团控股(01966-HK)公布,获控股股东新昇控股有限公司(由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黄朝阳先生全资拥有)告知:新昇已选择部份以现金及部份以配发及发行入账列作缴足的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港币0.01元的新普通股代替公司以股代息计划项下现金,收取董事会于2018年8月23日所宣派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6个月的中期股息港币7分。
根据其选择,新昇于2018年11月28日获配发及发行以股代息计划项下1700万股股份;及新昇已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期间在市场作出一系列股份购入。
透过上述配发及发行以及购入股份,新昇实益拥有的股份数目由2018年7月3日的20.03亿股增加至本公告日期的21.05以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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