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市場改革分輕重緩急,取消漲跌停板和T+1都是可以考慮的方案,但任何制度設計都是雙刃劍,相比其他制度改革,這兩個交易制度還算不上最迫切的改革議題。
伴隨證監會科創板征求意見稿的系列文件發布,科創板在2019年上市交易已經沒有懸念。與以往的中小板、創業板規則相比,科創板有明顯不同,它不僅要踐行註冊制試點的使命,而且還對過去28年中國證券市場所存在的種種問題和缺陷提出了一攬子解決方案。筆者在此試解科創板為什麽不實行T+0。
交易制度保障市場流動性良性平衡。科創板進行必要的交易機制創新,個人投資者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的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並參與證券交易滿24個月,與滬港通標準類似。科創板適當放寬漲跌幅限制至20%,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首日放開融券,對“單邊市”關註度提升,有利於防控過度投機、保障市場流動性、為主板交易機制改革積累經驗。交易制度整體向國外成熟的資本市場逐步靠近,有利於發揮市場功能,有利於中長期資金入市,引導價值投資。
科創板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引入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明確個人投資者的門檻,包括證券資金規模、股票投資經驗及風險承受能力。同時強化證券公司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義務和責任追究,對於特定股東減持更為嚴格。對於減持方面,科創板進一步趨嚴,限售期最長5年、集合競價、大宗轉讓比例每人每年在1%以內,小於現行,同時新增非公開轉讓設置12月鎖定期,大於現行大宗交易6個月的鎖定期,有利於股權結構穩定。
部分市場人士對科創板沒有實施T+0回轉交易提出了一定質疑,我們的理解是,資本市場改革分輕重緩急,取消漲跌停板和T+1都是可以考慮的方案,但任何制度設計都是雙刃劍,相比其他制度改革,這兩個交易制度還算不上最迫切的改革議題。
科創板下信息披露制度更加完善。在滿足公平交易、保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保持科創企業的商業競爭力。明確發行人、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和交易所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具體責任,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對發行人的信息披露承擔把關責任。發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應當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交易所將從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的角度,對發行上市申請文件進行信息披露審核,以督促發行人及其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信息。同時針對科創企業特點,作了差異化和更具彈性的規定。■
(作者系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中泰證券銀行業首席研究員戴志峰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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