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公布,向长江证券(香港)、海通国际证券及金利丰证券发出限制通知书,禁止它们处理在多个客户账户内持有的若干资产,总价值为38.14亿元。
证监会指出,该等客户账户与一家上市公司涉嫌在多份公告、年度业绩及年报内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财务资料有关,而该等资料相当可能会诱使他人进行交易。
据悉,该等公告与在2015年进行的某些集资活动有关,而该上市公司从中集资共38.14亿元。据调查所得资料显示,负责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的受疑人为两名上市公司高层,挪用上市公司于2015年集资所得的部分资金,款项达2.58亿元,部分被挪用的资金存入了一间公司A,而公司A则持有上述被冻结的户口,故相信有必要防止公司A、有关人士及/或他们有关人士操作及处理该等帐户,以及保存该等帐户内价值至少为38.14亿元的资产,以待进一步调查。
证监会续称,有关涉嫌市场失当行为的调查,并非以该等经纪行为对象,限制通知书并不影响该等经纪行的运作或它们的其他客户,调查工作仍在进行。
证监会认为,就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众利益而言,发出有关限制通知书是可取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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