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佳华百货(00602-HK)公布,与控股股东订立长期租赁协议,代价总额2.247亿人民币,年期由2019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止(包括首尾两日),以重续将于2019年2月28日到期的现有租赁协议,并租赁物业III以经营集团第二家购物中心。
物业I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佳华商场,物业II位于龙华区的龙华佳华商场,集团于物业I及II经营零售店。物业III位于龙华区的佳华领域广场一期(1栋)和二期商业部分观澜商场。 集团拟继续租赁物业I及物业II,以继续经营该集团于深圳的两家零售店。赁物业III将可扩展该集团的零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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