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在第六章第三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中指出,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扩大香港与内地居民和机构进行跨境投资的空间,稳步扩大两地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有序推动大湾区内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跨境交易,不断丰富投资产品类别和投资渠道,建立资金和产品互通机制。”
对此,香港金融管理局(简称“金管局”)回应上证报时表示,香港个别电子钱包已经在去年实现了跨境使用的试点,而金管局正与相关部门共同探索简化香港居民在内地开设银行账户及跨境财富管理。
与此同时,金管局发言人表示,金管局一直关注香港居民在大湾区获得金融和银行服务的问题,并在过去一段时间与相关部门积极研究相关的金融便利化措施。
“由于相关措施正在研究中,现阶段我们不宜评论其中的具体细节。”上述发言人表示。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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