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G.A.控股(08126-HK)公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利润由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4614.9万港元减少约52.4%至约2198.7万港元;每股基本及摊薄溢利为4.62港仙;不派息。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收益由2017年之约20.27亿港元增加9.7%至约22.25亿港元,收益增加主要因汽车服务及销售汽车零件于2018年贡献之收入增加所致。本年度经营业务溢利为7738.8万港元,较2017年之9818.6万港元减少21.2%。经营业务溢利总额减少主要因本集团汽车销售及服务业务以及销售汽车零件的经营毛利均有减少;雇员福利开支以及折旧及摊销费用等经营成本增加;及公司拟将股份自联交所GEM转往主板上市而使法律及专业费用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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