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龙湖集团(00960-HK)公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约为人民币162.37亿元,比2017年度上升28.9%;每股基本盈利约为人民币2.78元;拟派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69元,全年合计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0.99元。
2018年,集团合同销售额达人民币2006.4亿元,较上年增长28.5%。销售总建筑面积1236.3万平方米,较上年增长21.6%。销售单价人民币16,229元╱平方米,较上年增长5.7%。环渤海、长三角、西部、华南及华中片区合同销售额分別为人民币689.7亿元、人民币559.2亿元、人民币472.4亿元、人民币215.1亿元及人民币70.0亿元,分別占集团合同销售额的34.4%、27.9%、23.5%、10.7%及3.5%。
于2018年12月31日,集团的土地储备合计6636万平方米,权益面积为4559万平方米。土地储备的平均成本为每平方米人民币5218元,为当期签约单价的32.2%。按地区分析,环渤海地区、西部地区、长三角地区、华中地区、华南地区及香港地区的土地储备分別占土地储备总面积的34.0%、30.5%、20.7%、 8.8%、5.9%及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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