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12日消息,近日,财政部公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决定》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决定》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共修改8条、新增2条,主要是赋予了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自主管理的权限,简化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资产评估程序,同时明确了有关定价公开机制和故意低价处置国有资产行为的处理措施。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