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在完成早前由证监会提起的研讯程序后,裁定富士高(00927-HK)、其主席兼行政总裁杨志雄及首席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周丽凤,未有及时披露內幕消息,分別罚款100万元、30万元及20万元。
事缘富士高其中一名主要客户制造的音响耳机停产,而该音响耳机是富士高为该客户制造的唯一产品,并于截至2013年及2014年年度分別为富士高带来约1.57亿元及2.1亿元的收入,相当于该公司在有关期间约10%及14%的收入。
虽然富士高在2014年4月16日已知悉该款音响耳机停产一事,但直至同年6月6日才披露有关內幕消息,即延迟披露超过七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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