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保利协鑫能源(03800-HK)公布,于4月12日交易时段后,该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合伙人订立有限合伙协议,內容包括在中国设立投资基金及认购当中的权益。
根据有限合伙协议,投资基金之资本承担总额约为人民币33.5亿元(相等于约39.1亿港元),其中江苏中能作为有限合伙人将出资人民币13.5亿元(相等于约15.8亿港元),占股权40.26%。
投资基金之目的投资基金之目的为促进江苏中能之产业转型升级及提升徐州企业于光伏及其他清洁能源行业的竞争力。投资范围及限制包括于该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投资;将由该公司进行之保利协鑫智慧化切片项目;或任何其他项目。
投资基金暂定名称徐州中平协鑫产业升级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有江苏中科易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除了江苏中能,还有徐州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将由中平国瑀指定之第三方;于指定合伙人确认后及按中平国瑀之要求,合伙人须执行相关程序以落实变更,苏州泽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基金之期限由发出营业执照开始及将持续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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