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300359-CN)4月15日早间回复深交所称,吴晓波频道虽具备营销功能,但有别于普通“营销号”。
首先从定位来看,吴晓波频道系标的公司知识付费业务渠道之一,具有核心的原创内容;其次,吴晓波频道微信公众号区别于贩卖流量的“营销号”,其主要目的不在于传播公众号本身,而是以公众号为载体从事知识付费业务;最后,吴晓波频道中的广告收入系标的公司知识付费业务的自然延伸,区别于“营销号”单纯依赖流量获取的广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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