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报道,中国人民银行4月16日公布的2019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显示,今年共有12个规章列入计划,其中,7部为制定,5部为修订。
7部在2019年制定的规章为《准备金管理办法》《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规定》《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其中,由央行牵头制定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拟将符合一定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范围。据了解,上述办法遵循宏观审慎管理理念,监管重点不仅是严把市场准入关,还强调要加强持续监管,包括严格股东资质监管、加强资金来源真实性监管、建立整体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关联交易和整体风险管控,完善风险“防火墻”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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