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首控集团(01269-HK)公布,于2019年4月15日,该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首控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批准其成为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保荐人,作为其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一部份,可于首次公开募股担任上市申请人的保荐人。首控国际金融亦可就《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提供意见及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向上市公司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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