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新闻发言人4月18日表示,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拟启动开展第四批混改试点工作。第四批试点的主要定位就是“扩数量”和“扩领域”。从“扩数量”来看,前三批试点总量为50家企业,第四批试点数量将超过100家企业。从“扩领域”来看,第四批试点选择不局限于重要领域企业,也包括具有较强示范意义的充分竞争领域企业,以及已实现股权混合、拟进一步完善治理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特别是一些有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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