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税务总局减税办常务副主任、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新一轮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自今年4月1日起实施,减税数据要到5月份申报期结束后才能核算出来。一季度,全国累计新增减税3411亿元,主要有三类:
一是2019年新出台政策减税722亿元,其中: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576亿元,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政策新增减税146亿元;
二是2018年年中出台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新增减税2652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第一步改革去年10月1日实施,在今年一季度翘尾减税1540亿元;增值税17%和11%两档税率各降1个百分点,是去年5月1日实施,在今年一季度翘尾减税976亿元;
三是2018年到期后2019年延续实施政策新增减税3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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