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海蓝控股(02278-HK)公布,2019年4月22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儋州市人民政府有关收回该等土地发出之该等决定书作出其行政判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本集团在对行政判决提起之上诉中胜诉,而儋州市人民政府在对行政判决提起之上诉中败诉,并撤销儋州市人民政府有关收回该等土地发出之该等决定书。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之行政判决为终审判决。
2018年5月11日之公告,內容有关儋州市人民政府就无偿收回位于海南省儋州总地盘面积约385,395.83平方米之该等土地(由五宗土地构成)发出之该等决定书;该公司日期为2018年7月24日之公告,內容有关该集团就该等决定书对儋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诉讼;该公司日期为2018年12月21日之公告,內容有关海南法院就行政诉讼作出之行政判决;及该公司日期为2019年2月26日之公告,內容有关该集团于海南法院就总地盘面积约113,349.30平方米之上述五宗土地的两宗土地之行政判决提起上诉及儋州市人民政府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总地盘面积约272,046.53平方米之其他三宗土地之行政判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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