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记者10日获悉,佛山市以2019年“一号文件”形式印发《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科创35条”),对接港澳科创资源成为其中重点內容。根据新政,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在佛山设立的创新平台以及探索在港澳“离岸孵化”的研发机构,市财政一次性补贴200万元(人民币,下同);经认定为省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一次性补贴500万元,同时,落户基地的港澳企业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在双创大赛中获奖可再获百万奖金。人才方面,佛山在全省率先明确区级财政补贴港澳人才境內外个税差额,港澳人才达到退休年龄后又未缴满15年社保可一次性躉缴养老保险,在內地享受退休待遇。该政策将于6月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新政包括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着力构筑人才集聚发展高地、加强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加大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8个方面,在对应省“科创12条”的同时,也提出了更细和更实的支持和落实政策,共有35条具体措施。吸引港澳创新人才和打造佛港创新平台,贯穿文件全文。
今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大湾区人才个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照香港税率补齐个税差额。此次,佛山率先在全省推出针对港澳人才的具体落实措施及办理渠道。新政指,港澳人才缴纳个税时,由其供职单位所在区财政,按其在佛山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税与境外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
允许资金拨付港澳机构
在港澳人才享受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延缴优惠方面,佛山市比省级政策更为宽鬆,延缴时无累计缴费满10年的时间限制。根据新政,港澳人才在佛山工作并且属于非事业编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延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延缴至男性满65周岁、女性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躉缴。同时,鼓励用人单位为外籍人才建立商业补充养老医疗保险等多层次保险体系。
在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新政亦有多个举措。去年,佛山南海与香港科技大学合作设立港科大南海创新中心,当地企业可以直接去香港科技大学与科研团队开展产学研合作。该探索实践将在全市展开。新政指,支持佛山的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在港澳地区设立研发机构,直接利用其高端人才、科研条件和创新环境开展研发活动,经认定后,市财政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补贴。
同时,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与港澳的高校、科研机构在佛山联合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和载体,市财政择优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的资助。
在跨境科研资金使用方面,建立市财政科研资金跨境港澳使用机制,允许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港澳两地机构。
港澳团队最高可获150万
佛山还将透过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吸引港澳创新项目和人才。根据新政,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经认定为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市财政给予每家500万元补贴并享受省级孵化器相关优惠政策;在基地內孵化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择优给予每个最高50万元的资助。
值得注意的是,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內孵化的企业,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获奖之后,将获得现金奖励,最高100万元。另外,在上述大赛中获奖的港澳团队,落户佛山港澳青年双创基地,亦同等获得相应奖励。这也意味着,港澳团队项目落户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并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在市级层面便可最高获得150万元奖励。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敖敏辉 广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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