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建设银行(00939-HK)公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联合对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接管的公告,中国银保监会决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并成立包商银行接管组。
建设银行接受接管组委托,托管包商银行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被托管银行情况包商银行于1998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9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內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二、托管期限2019年5月24日起,托管期限为一年。
托管期间,该行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按照接管组的指导,开展托管工作。该事项不影响该行的日常经营和正常业务,不会对该行的经营管理和盈利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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