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医保局、中国银保监会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为社会办医“开绿灯”。
《意见》从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简化审批服务等6个方面入手,提出22项政策措施。指出要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落实“十三五”期间医疗服务体系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此外,各地在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时,首先要考虑由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有关医疗机构。营利性社会办医,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推进“放管服”,简化准入审批服务。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
此外,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分工合作。各地完善医联体网格化布局,支持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支持和规范医师多机构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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