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香港联交所公布,于2019年6月20日起将麦达斯控股-S(01021-HK)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若至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结束时(即2019年12月19日),联交所仍未接获可行的复牌建议,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予以取消。
该公司股份自2018年2月8日起暂停买卖,以待刊发有关未披露的负债、诉讼及执行令的内幕消息公告。其后,该公司未能刊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
上市部认为该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发行人须拥有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的规定,于2018年5月25日按《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的规定,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一阶段。
该公司未有在第一阶段届满时提交任何复牌建议,联交所遂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二阶段(于2019年5月24日届满)。该公司并没有在除牌程序的第二阶段提供任何复牌建议。因此,联交所决定按《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的规定,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
该公司将有最后六个月的期限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以证明其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拥有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的规定。
若至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结束时(即2019年12月19日),联交所仍未接获可行的复牌建议,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予以取消。若该公司被除牌,联交所将另行发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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