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近来证监会及廉政公署搜查两间保荐人公司并拘捕港交所招股审查组前高层,事件受到媒体高度关注,今日港交所(00388-HK)行政总裁李小加在出席上市仪式后接受媒体访问,记者们对于港交所上市制度是否存在漏洞?会否有对设施前高层的问责?对于投资者有无赔偿机制?以及未来上市制度审批权会否归属证监会?
李小加认为第一个大的问题是“烂苹果”的问题还是制度出了问题?“我很清晰地回答是,首先再好的制度也不能杜绝所有烂苹果;第二,烂苹果在哪里都会烂,并不会因为在这个篮子里就烂在那个篮子里就不烂;第三,发现烂苹果了就清除,我对于我们这个有自我清除能力的制度充满信心,但对于所有制度的审阅、检视和监管这一切都还在路上”,李小加称。
那么制度上有没有问题?
对此李小加表示,香港上市制度并无大问题,其所具备的特性包括披露性、市场化以及自由裁决权有限且受到制衡等。“在这个制度下我想不出为什么有人会去行贿,因为你行就一定能上,无人能挡住你,你如果不合格那上不了,谁也帮不了你”,李小加认为上市制度的设计清晰而客观,没有参杂太多人为裁决量,这一制度所希望得到的效果是“没有人有动力去行贿,也没有人去受贿”,对于个人的行贿受贿行为,李小加认为还有待于司法调查程序完成后会更清晰。
上市审批功能放在在哪里是否是问题?
李小加认为这并不是问题,“因为我们的制度是统一一体的制度,并非单一割裂,都是在统一的《证券及期货条例》下运作,而条例也是在不断和证监会、上市科和上市委员会不断修订检视和改革过程中,而证监会自前年起也有了前置式监管”。他表示,所有的信息、决策均是决策且可以单向干预的,此一情况下监管审批的归属问题并不重要。
那么港交所的商业利益会不会造成问题?
李小加今日称,市场上往往有一种误解,认为港交所希望越多公司上市越好,批得越多越赚钱,“这是对于我们业务模式的不了解,我们每年有两百家上下的公司上市,目前香港约有两千家上市公司,前五百家上市公司占到整个港交所总成交额的97%-98%,而最后的五百至一千家公司占总成交额比例几乎仅仅1%,但上市科的工作量的大头却是在小公司上面。”李小加解释称,若从商业利益来看,做大中型公司的生意更有利可图,但公众利益要求对大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支持小型企业发展。
他又指,只要小企业符合规则要求,港交所亦无权阻拦其上市,除非将来某一天市场共识认为小企业不适合上市,则港交所才会顺应共识去做。“如果我们今天说不做小企业上市了,那才是叫做商业利益驱使”,李小加说。他将港交所比做“交警”,发放“驾驶证”是其中一个职责,只要企业达标便能获得上市资格。目前上市制度十分清晰,李小加认为若未来市场认为上市企业里面有些壳公司等问题,则那是市场共同需要改革的,过去和证监会一起检视并出台一系列规则指引等,都令市场质量有持续提高。
文:邹舒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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