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关于开展到期违约债券转让业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于6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3日。
所谓到期违约,是指在债券发行文件中约定的到期兑付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债券本金或利息,以及因破产等法定或约定原因,导致债券提前到期且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债券本金或利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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