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彩虹新能源(00438-HK)公布,该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合肥光伏(卖方)与隆基集团若干全资附属公司(买方)于2019年7月3日就供应及销售合计6850万平方米光伏玻璃订立销售协议,预估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18亿元(含税),有效期自2019年7月3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公告指,签订销售协议符合该公司的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亦有助于该公司把握市场趋势。隆基集团作为全球光伏企业领导品牌之一,与其合作有助于销售及推广该公司的光伏玻璃产品、提升公司在光伏玻璃市场的份额及行业地位、促进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隆基集团A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01012-CN),主要从事单晶硅棒、硅片、电池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电池电站的开发业务。买方为隆基集团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单晶电池及组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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