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失信惩戒操作规范》。根据《规范》,经依法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网贷借款人,符合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经合法、必要的催收,且未按要求如实提交财产申报资料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可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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