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易7月8日 - 南方航空(600029)晚间公告称,公司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南航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南航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继续以委托贷款形式接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人民币5亿元。
根据公告,上述委托贷款为人民币为5亿元,占南方航空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0.77%,贷款期限为3年,贷款年利率为3.915%,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预计全年产生利息费用约人民币1957.5万元,可提前终止贷款。
南方航空表示,此次委托贷款有利于本公司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推动广州-北京“双枢纽”建设,持续提升本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影响。
来源:发布易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