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通知要求做好债券发行人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通知指出,发行人应当于2019年8月31日前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发行人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等创新品种债券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专项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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