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证网讯,证监会网站7月16日发布了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信证券(600030-CN)在保荐上海柏楚电子科技科创板首发申请过程中以落实“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內容进行整理和精炼”的问询问题为由,对前期问询要求披露的“综合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及净资产收益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期间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等事项的差异原因分析”等內容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6月28日)中擅自进行了刪减。另外,从7月1日到3日提交的7版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及反馈意见落实函的签字盖章日期均为2019年7月1日,日期签署与实际时间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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