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能源局7月19日消息,为贯彻落实《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加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要求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于每年12月5日前公布下一自然年度各月油气管网设施剩余能力,并于每月10日前更新本年度剩余各月度的油气管网设施剩余能力。具备条件的,油气管网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实时公开油气管网设施剩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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