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家企业及其保荐人先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回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及发行上市保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上交所已依法作出终止其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这四家发行人分別为北京木瓜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舰芯片制造(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诺康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