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金盾控股(02123-HK)公布,由于第三次新上市申请起计六个月期已于2019年6月30日届满,第三次新上市申请已失效。该公司正在落实通函內的若干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更新该集团及目标集团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财务资料(预期于2019年8月中或之前完成),并正准备向联交所重新提交新上市申请,以根据上市规则第9.03(1)条重新启动上市申请(第四次新上市申请)。执行人员已授出其同意,同意延长向股东寄发通函的时限至2019年11月15日或之前的日期。
该公司股份自2014年4月1日起在联交所主板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