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红星美凯龙(01528-HK)公布,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和债权暨关联交易事项问询函。该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准备问询函的回覆工作。公司将根据《问询函》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2019年8月9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拟将全资子公司安徽腾辉投资集团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及公司对其债权出售给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爱琴海奥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琴海奥莱),出售价款包括股权转让款1元和债权转让本金5.63亿元及利息。
经对上述公告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一、根据公司公告,标的公司的持有一栋家居购物商场,该商场位于安徽省肥东县,建筑面积17.17万平方米。请公司补充披露:(1)获得该项物业的具体时间、取得方式和成本;(2)该项物业使用状况、具体用途以及最近一期的租金或转让收益;(3)结合该物业的经营年限和经营状况,说明此次向控股股东转让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的具体考虑;(4)交易完成后,爱琴海奥莱与上市公司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关系,是否违反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根据评估报告,该项家居购物商场采用市场法评估,评估值5.76亿元,折合每平米评估作价3355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市场法评估选取的交易实例的具体情况,包括所处位置、交易日期、建筑面积、成交价格以及每平米售价等;(2)评估所选取的参数、选取依据、及与现有市场行情数据是否存在差异;(3)具体评估的计算过程和结果,并说明该物业的每平米评估价格与周边可比项目的售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其合理性。请评估师发表明确意见。
三、根据公司公告,此次交易的对价支付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主要债权转让本金及利息将于2019年12月15日前结清。请公司补充披露:(1)主要款项在12月15日前支付的付款安排是否期限过长,是否符合商业惯例;(2)上述支付方式是否可能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请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8月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覆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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