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青岛港(06198-HK)公布,该公司日期为2019年8月22日的公告,內容有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所持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含青岛港集团拟持有的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无偿划转因触发山东省港口集团对该公司股份的要约收购义务,山东省港口集团须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公司A股股份申请全面要约豁免。上述豁免能否获得存在不确定性。
该公司A股(601298-CN)股份于2019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了该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作出的承诺,其中包括自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內,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內资股,也不由该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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