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外汇局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大幕拉起。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深圳外汇局印发通知,在前期前海试点的基础上,在深圳市全辖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根据试点政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由“先审后付”变为“先付后抽查”。试点企业在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境內支付时,不再需要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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