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共享集团(03344-HK)公布,于2019年8月30日,该公司接获一名该公司发行的债券之持有人(呈请人)向香港特別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呈;由法院对该公司进行清盘命令之呈请。
该呈请乃针对于2019年8月30日就该公司无法偿付该债券的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合共8,601,297.74元人民币而提交。
该公司正就该事宜寻求法律意见,及有意对该呈请作出积极抗辩,但亦可能尝试协商和解。该公司将在适当时候告知其股东及投资者有关该呈请之任何重大发展。
清盘呈清之影响在极低可能性情况下,若该公司因该呈请而最终清盘,那么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82条,于清盘开始日期后对该公司财产的任何处置,以及任何股份转让,或该公司股东地位变化,依据香港法例属无效,除非获得法院的认可令。如果该呈请随后被撤销、驳回、永久搁置,则在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或之后作出的任何处置均不会受到影响,因此董事会谨此提醒其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倘该公司最终清盘,于2019年8月30日或之后作出该公司股份的转让在没有获得法院的认可令的情况下属无效。
应该公司的要求,该公司股份已自9月2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以待刊发本公告。该公司已向联交所作出申请,股份自9月4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恢复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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