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金辉集团(00137-HK)公布,该公司拥有约55.69%权益之间接附属公司金辉财务(香港)与借方A于2019年9月11日订立贷款协议A,据此贷方同意向借方A于2019年9月11日提供本金金额为700万美元(约5460万港元)之贷款A,而该贷款须于五年內按季度偿还,年利率8%,以及贷方与借方B于2019年8月12日订立贷款协议B,据此贷方同意向借方B于2019年9月11日提供本金金额为300万美元(约2340万港元)之贷款B,年利率8%,而该贷款须于三年內按季度偿还。
借方A为一间于马绍尔群岛共和国注册成立之公司,其业务为拥有船舶及船舶租赁。借方B为一间于马绍尔群岛共和国注册成立之公司,其业务为拥有船舶及船舶租赁。借方A及借方B由一位共同最终实益拥有人所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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