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金诚控股(01462-HK)公布,由于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持股约69.46%权益,而令该公司公众人士持有约1.02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3.49%。因此,并不符合最低公众持股量25%之规定。根据上述资料,该公司已申请,而联交所已于2019年9月16日授出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之豁免,为期由2019年9月10日起至2019年10月11日。
该公司于7月初公布,天元锰业向独立第三方吴继明出售69.46%持股,涉及3.01亿股股份,总代价2.41亿元,相当于每股作价0.8元。完成后,买方须按例提出强性制全面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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