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进一步在电信、保险、证券、科研和技术服务、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鼓励和支持外商投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等领域;落实国家关于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部署,放宽或取消金融机构外资股权比例等准入条件,争取金融业开放措施项目率先落地。
此外,《若干意见》也提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通过在主板、科创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要进一步保护外商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上海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获取人力资源、资金、土地使用权和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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