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汇报局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订《监督安排协议声明》,双方将于下周二《财务汇报局(修订)条例》生效后,开展合作新一页。
根据修订条例,财汇局获赋予直接行使查察、调查、纪律处分上市实体核数师及认可上市实体海外核数师的权力。财汇局亦获赋予权力监督公会履行对上市实体核数师的注册、制定专业道德及制定核数及核证执业准则及持续专业发展规定的职能。
根据声明,财汇局有权向公会索取有关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注册、制定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持续专业发展规定及制定专业道德、核数及核证执业准则事务的资料。公会将定期向财汇局提供有关监督职能的报告,财汇局将就公会在各个职能的执行进行定期评估。
(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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