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香港潮商集团(02322-HK)公布,诚如该公司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之公告所披露,倘条件尚未于2019年9月30日或之前达成,买卖协议将告失效并终止,而卖方应立即共同及个別全额退还保证金予该公司,除非任何一方先前违反任何条款的情况外,否则其后任何一方对彼此均毋须承担任何义务及责任。
由于双方需要更多时间以达成买卖协议中所载之若干条件及准备完成,于2019年9月30日,卖方及该公司已同意将最后完成日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资料显示,该公司于今年年初向独立第三方收购潮商金融全部股权,后者分別持有潮商证券及潮商资产管理全部股权,现金代价2.5亿元,向独立第三方收购潮商金融全部股权,后者分別持有潮商证券及潮商资产管理全部股权,现金代价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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