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泰山石化(01192-HK)公布,于日期为2019年9月25日之公告刊发后,该公司已接获代表Sino Charm的法律顾问的呈请副本,呈请已于2019年9月26日交回并由法院登记处注明日期,呈请将于2019年10月25日上午九时三十分(百慕大时间)在法院聆讯。该公司已委聘其百慕大法律顾问,并将积极抗辩。
昨日止,呈请并无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第166(1)条规定,于法院下达清盘令后,公司财产的任何处置(包括诉讼中的事情及任何股份转让)或公司成员身份变更,除非法院另有指令,否则在清盘开始后作出均属无效。清盘被视为在提出清盘呈请时开始。该公司有意尽快就转让其股份取得认可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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