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哈尔滨银行(06138-HK)公布,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商业银行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六年。由于尹锦滔先生及江绍智先生在该行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时间将于2019年10月8日满六年,因此尹先生已辞去该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之职务,江先生已辞去该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之职务,辞任均自2019年10月8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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