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网站10日发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决策部署,完善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制度,提高发行效率和质量,国家发改委研究制定了《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及《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现予发布,请在工作中遵照执行。《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暂行)》及《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暂行)》同时废止。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