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发布,深圳垃圾分类激励办法11月1日正式实施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目前《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力争在年内颁布实施。
《办法》明确规定,各区财政每年按以下额度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共6250万元):福田区1152.5万元、罗湖区806万元、南山区940.5万元、盐田区286万元、宝安区1393万元、龙岗区816.5万元、龙华区557万元、坪山区102.5万元、光明区118万元、大鹏新区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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