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消息,10月21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研究製定了《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意見》,根據《意見》,非法放貸情節嚴重的將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併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其中《意見》將打擊目標鎖定社會危害性最為突出的非法高利放貸,明確在定罪量刑時以單次實際年利率超過36%的非法放貸為基準,併且從非法放貸數額、違法所得數額、非法放貸數量以及所造成的危害後果等幾個方面,規定了「情節嚴重」和「情節特别嚴重」的具體標準。
值得註意的是,就在昨日,港股上市公司51信用卡在杭州的辦公大樓突然遭到警方調查。當日51信用卡公司股價盤中閃崩,一度跌逾40%,創上市以來新低。下午1點50分,51信用卡發佈暫停買賣公告。截至停牌,報1.78港元/股,跌34.32%,最新市值21.3億港元,一天市值便蒸發10億港元左右。不過,隨後,51信用卡公告稱,「公司的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仍然保持正常健全。將適時就與事件調查有關的任何進一步事態發展向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提供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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