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沙区政府官网获悉,《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印发。根据此次印发的《实施细则》,在购房人自核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8年的,购房人可以按有关规定,向南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上市申请,改变住房原本的共有产权性质,转变为商品住房。南沙首批共有产权房共有347套,目前已经全部达到交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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