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复星医药(02196-HK)公布,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8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9年第75号)》: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抽检,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规格:2.25g)”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该批次产品共计165,170支已全部销售,实现销售收入176万元(人民币.下同)。苏州二叶获悉抽检结果后,已及时通知经销企业及使用单位停止该批次产品的销售和使用,并及时启动了问题批次产品的召回程序。截至本公告日,市场留存的该批次产品共计52,444支已被召回;同时,根据对该批次产品已使用地区的监测,未收到相关不良反馈。
苏州二叶主要从事抗生素类药品的生产与销售。截至本公告日,苏州二叶的注册资本为11,842万元;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2018年,苏州二叶实现营业收入157,3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凈利润6,818万元,分別占同期该集团营业收入的6.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凈利润的2.52%;2019年上半年,苏州二叶实现营业收入101,4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凈利润3,556万元,分別占同期该集团营业收入的7.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凈利润的2.35%。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规格:2.25g)2018年度、2019年上半年的销售收入分別约为7,000万元、6,200万元,分別占同期该集团营业收入的0.3%、0.4%。
问题批次产品所涉品种“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规格:2.25g)”的销售收入占该集团整体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该集团的正常生产经营未造成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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